工商总局下发《农业出产资料市场监督治理法子》
起源:中国化肥网 作者:王婷 颁布功夫:2009-09-23 阅读次数:5307次
国度工商总局22日下发了《农业出产资料市场监督治理法子》该法子旨在加强农业出产资料市场治理,,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,,;;ぞ吆拖颜,,出格是守护农夫的合法权利,,保险粮食出产,,推进村落鼎新发展。法子就化肥经营、、农资买卖市场开办以及农资连锁经营等都有具体划定。
据工商总局新闻讲话人介绍,,该《法子》的制订以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、《种子法》、、《农业机械化推进法》、、《农药治理条例》等有关司法、、律例等为凭据,,近日,,国务院颁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深入化肥流通体制鼎新的决定》,,铺开化肥经营限度,,对化肥经营行为提出了规范性要求。而该《法子》就化肥经营作出了相应的划定。
其中划定,,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、、个别工商户该当有相应的住所、、经营场所;;企业注册本钱、、个别工商户的资金数额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。申请在省域领域内设立分支机构、、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,,企业总部的注册本钱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;;申请跨省域设立分支机构、、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,,企业总部的注册本钱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。
《法子》还要求农资买卖市场开办者该当遵守有关司法、、律例,,成立并落实农资的产品质量治理制度和责任制度,,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,,对无证无照的,,不得允许其在市场内经营;;要明确奉告入场经营者对农资的质量治理责任;;成立消费者投诉处置制度,,共同有关部门处置消费纠纷。
对于发展农资连锁经营,,《法子》也激励农资龙头企业发展连锁经营,,简化登记手续,,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,,提高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,,确保农夫买到安心农资。企业从事化肥连锁经营的,,能够持企业总部的连锁经营有关文件和登记资料,,直接到门店地点地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。(王婷)